宝鼎科技通过补选独董议案,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报名维权

2024-10-17 09:00:26
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10月15日,宝鼎科技发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该日(星期二)下午14:30,宝鼎科技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张旭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5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76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6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75亿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9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76.2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帅棋律师、钟离心庆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宝鼎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7月23日,宝鼎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警示函》内容显示,2024年7月18日,宝鼎科技披露《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更正。《2024年一季度报告》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张旭峰、朱宝松、丛守延、赵晓兵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4月27 日至 2024年7月17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7月17日收盘时继续持有宝鼎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天眼查显示,宝鼎科技参与招投标项目23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1条。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