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了应届生落户上海(怎么在上海落户口)
目前取得上海户籍有7种途径,包括两种高层次人才引进:
1. 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政策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12月起实施。
2. 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政策依据:《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实施时间2015年11月至2022年 10月。根据规定,包括直接落户、直接积120分、居转户缩短为5年、居转户缩短为3年、居转户缩短为2年等情况。
3. 居住证转户籍,政策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 沪府规〔2019〕45号。包括持证7年、社保7年、依法纳税、职称资格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要求。
4. 留学生落户,政策依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2020年12月至2025年11月底。包括企业要求、留学经历、来沪工作、激励条件和申办材料等要求。
5. 投靠类落户,政策依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包括配偶投稿、父母投靠和子女投靠。
6. 非沪籍应届生落户,政策依据:《****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通常在每年5月份发布当年落户办法,一般需要满足积分和工作单位要求。
7. 退役军人落户。
落户类型具体如下:
一、投靠落户
1.夫妻投靠:
(1)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年满35周岁,婚姻满10年,落户配偶户口所在地。
(2)指少数民族、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婚姻满7年,落户配偶户口所在地。
(3)与上海市残疾居民登记,婚姻满5年,落户配偶户口所在地。
2.子女投靠:
(1)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的未成年子女。
(2)本市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批准回沪落户人员的子女。
(3)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的子女。
(4)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的外省市小孩。
3.老人投靠:
(1)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2)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
居转户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所需材料:
1.《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三、人才引进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上海居转户落户流程
上海居转户落户办理,需要通过上海“一网通办”进行申办:
第一步:完成单位注册
进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输入密码登陆成功后,点击人事人才,找到落户单位管理,进行单位注册。
单位注册信息上报后只等待线上审核,无需现场递交材料。
第二步:单位注册成功后,提交申报信息
单位注册完成后,可以正式填写个人信息了,找到居转常落户,点击填写个人信息,输入主申请人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就可以填报个人信息了。
请严格按照页面向导填写申请信息,配偶如需随迁,填写要求与主申请人一致。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形成上传附件清单。
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报,然后选择申报网点,并严格按照系统样张填写好《申请单位请示公函》,最后点击“上报”,到此居转户的信息填报工作就完成了!
温馨提示:清单中若有承诺延交材料,请尽快补充上传至系统,待预审通过后一并递交至现场受理窗口。若逾期未补充,系统将自动退回你的落户申请。
第三步:信息提交完成后,等待预受理结果
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预受理结果,若预受理退回,请按照退回意见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
待预受理通过,点击下载调档函,请系统按照要求打印并及时办理调档手续。
第四步:递交书面材料至窗口现场受理
生成《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并下载《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书面材料申报清单的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递交至窗口进行现场受理。
第五步:进入后台审批阶段
审批通过人员在上海市人社局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相关手续。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办理,经办机构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办理申报。
第一步:线上申请
上海市经办机构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现场递交书面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第二步: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政策进行审核,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
第三步:公示
经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相关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第四步:户口迁移
落户批复通过信息发送到公安部门后,先到上海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凭借户口迁移证再到上海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和户口卡。
上海留学生落户流程
第一步:网上预审
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第二步:调档核档
收到申请后,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
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第三步:最终审核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四步:等待复批
拿到批复以后,先在微信公众号-上海公安人口管理-便民服务-落户审批核实进度,然后在随申办进行实有人口登记。
第五步:领取户口
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上海应届生落户流程
第一步:落户资质审核阶段
1.寻找心仪单位并签署第三方协议
2. 落户资料准备
3. 线上预约登记
4. 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递交资料
5. 等待落户审批批复
第二步:落户手续办理阶段
1.获取《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
2.办理报到证
3.打印《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
4.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5.准迁证批复
6.实有人口登记
第三步:户口本申领阶段
1.办理迁移证(已迁至学校集体户的同学请跳过此步骤)
2.户口本申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上海非应届生落户条件
一直有很多朋友过来询问我们落户上海的事情,但当我们问起对方想要以什么样的方式落户上海的时候呢,很多人都对此一无所知。既然大家对落户上海的方式不熟悉的话,那就更加不知道什么样的方式最适合自己落户上海了。
所以今天我们就将落户上海的几种方式重新梳理一下,知道怎么落户的朋友可以看看自己目前的方法是不是最适合自己的方式,也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万一对方需要这份落户上海的攻略呢?
话不多说,一起来看一下吧!
先来看一下居转户,居转户的意思就是居住证转上海户口,这是大部分人的首选方案,因为相对于其他的方案来说经济上比较宽松。
居转户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介绍到这里,有童鞋就要抱怨了
解读时间
居转户实际申请过程是一个找茬的过程,达到政策所说的5条是很难居转户的,实际情况中,无中级职称的需要前四年社保基数一倍后三年三倍,或七年均为二倍较为安全;有中级职称的,需要前四年一倍后三年1.3倍较为安全。
还能有其他的方式吗?
当然有啦
你还可以通过投靠落户啊
投靠落户
投靠落户分为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三种方式。
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五)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沪府〔2009〕70号”夫妻投靠第(一)项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两地分居投靠
一、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下同),
在沪有接收单位,且本人或在外地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的配偶调入本市工作。
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在外地配偶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
2、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的人员、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3、夫妻两地分居满五年的人员。
4、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由在上海的一方提出申请,既可由工作单位申报,也可以个人申报。由工作单位申报的,市直属单位向市人事局申报;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通过市人才服务中心向市人事局申报;其他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申报。由个人申报的,通过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向区(县)人事局申报。
三、本市建立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计算机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市、区(县)人事局可通过该系统在网上办理调沪手续。市、区(县)人事部门承办调沪事宜时,应将在沪一方和调沪人员基本信息及办理情况及时输入该系统,符合系统内设条件的,即可核发市人事局的落户证明。
四、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凭市人事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和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因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调沪的人员及其随迁子女,一律免征城市建设费。
看完发现
不想投靠落户等十年,
当然啦
我们还有人才引进落户丫
人才引进落户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技能类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企业纳税)的企业中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解读时间
除了副高、高级职称;博士;省部级奖励;特殊人才等情况外,人才引进一般需要企业为高新、双软、集成电路资质、航运、金融等单位才可能会有引进人才落户名额。而且个人的话需要是理工学士、专业技术岗位、在有名额公司社保二倍两年。
如果上面落户的方案还是不适合自己,那么接着看,如果你是刚刚毕业的学生,那么你可以申请应届生落户,先来看条件是否达标。
应届生落户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
标准分为72分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18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解读时间
应届生落户的,必须就读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才有资格申请,除此外在读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在读期间创业的除外),毕业当年打分符合72分标准,才有资格落户,子女配偶均不能随迁,但是不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在主调人落户后投靠落户,等同于随迁了。
如果上面的落户方式如果你还不满意,
你还可以通过留学生落户
英语不好,没关系丫
我们的英国格林多大学不难为你的丫
留学生落户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 500 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 HND 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 500 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 1 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 HND 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 1 年以上。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 1 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 HND 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 12 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1.5 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解读时间
留学生在境外就读硕士的,一般来说需要满足学制一半的出境时间方可申请落户,在读期间缴纳社保的会有很大风险不能落户,留学生落户与其他落户相同,违反计划生育、违法犯罪的也是一票否决。
好了,落户上海的几种方式都介绍给大家了
选择什么方式最适合自己落户上海
就自己慢慢思考吧!
其他信息:
一、来沪首次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5.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6.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本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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