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连板后,这家ST公司收到警示函!涉及重大资产置换事项 评估价值不准确引发关注
*ST中润(000506)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公司在重大资产置换中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不准确,因此公司可能需要调整重组事项的相关账务处理。同日,深交所也向*ST中润发出了关注函。
该事件源自2023年的股权置换事项。当时,*ST中润以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和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与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山东证监局发现,此次重大资产置换存在违规行为。
首先,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不准确。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对淄博置业没有产权的地下停车场、储藏室按照征收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评定估算,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淄博置业的评估价值不准确。公司董事会未充分关注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账务处理也不正确。
其次,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马维钛业股权变更情况。2023年6月8日,马维钛业原股东严高明等人与山东瑞石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转让价格与之前重组交易的定价差异巨大。马维钛业股权变更筹划、协调、方案确定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进程基本一致,但公司在审议程序尚未完成时未披露上述重要信息,存在违规行为。
郭昌玮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参与、协调、促成了马维钛业股权变更;王飞作为公司董事知悉此事,两人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郭昌玮、郑玉芝、王飞、孙铁明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需积极整改,追溯调整相应期间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确认重组收益,并提交整改报告。
此外,山东证监局还对深圳马维钛业及严高明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ST中润主营业务为黄金矿业开采,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10月15日,*ST中润发布公告称,冉盛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招金瑞宁将收购冉盛盛远等持有的1.86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0%。股权转让完成后,招金瑞宁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招远市人民政府。公告发布后,公司股价连续十个交易日涨停,从1.52元上涨至2.36元,涨幅达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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